| “今后,土地管理出了问题,不仅签字的要负责,没有签字的‘一把手’也要负责”。今天,在学习贯彻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实施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以下称“15号令”)座谈会上,国家土地督察总局副总督察甘藏春如是说。记者获悉,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将坚决按照“15号令”的要求,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地方政府负责人加压施措,坚决遏制各类土地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出台实施的“15号令”规定,辖区内土地管理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要受到警告直至撤职的处分。 成立于2007年初的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今天第一次公开约请媒体记者就土地督察的相关举措进行采访。该局局长李永杰表示,济南局将按照国家要求,加大对两省一市(山东省、河南省、青岛市)违法用地的查处纠正力度,保持土地执法的高压态势。下半年将对省内存在的土地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治理。 将通过卫星遥感检测、网络和媒体查询、实地巡查、调查、检查、领导批示、信访举报、安置内线和暗访等方式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加快建立审核机制,启动对两省一市政府建设用地审批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核工作,控制农用地转用总量和速度,规范地方政府征地行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纠正机制,适当时机对两省一市违规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和整改意见;建立国土、发改委、环保、工商、税务、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联动联管、联合执法机制。 将对两省一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9月至10月份,集中在两省一市选择3个具有代表性的县开展共建保障科学发展土地督察新机制调研活动。同时,针对当前督察区域土地管理的突出问题,选择一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代表性、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督察,对存在“15号令”中有关条款行为的,及时向国土资源部提出追究责任建议。(记者 李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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