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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破铁交椅 推行任期制 |
| 加入时间:2008-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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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选人用人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是扩大党内民主和群众参与的客观要求,也是选准用好干部的前提基础,更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的重要保证。因此,作为组织部门,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注重探索实践,不断健全完善选人用人的决策制度、决策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决策的质量、效率和水平,切实选准用好干部,为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让群众充分了解干部并作出自主选择 一是打破以往传统的做法,改一次推荐为两次推荐,不断扩大干部推荐人员的层次和范围,同时在民主推荐前,组织部门要充分介绍初始提名人选的现实表现情况,让群众充分了解干部并作出自主选择。二是在充分体现参与人员广泛性的基础上,要根据不同层次干部之间的了解和熟悉程度,以分类方式适当增加知情人推荐的比例,切实增强民主推荐的真实性。三是进一步增强推荐程序的科学性,提前通知民主推荐的有关人员,让参与推荐的人员有充分的思想准备,避免临时动议,导致推荐的盲目性、被动性和随意性。 考察环节是选人用人的关键环节,也是当前干部选拔任用的重点难点环节。因此,我们必须科学设置考察体系。一是探索实行平时考察与提拔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结合实际建立一套包括考察对象基本素质、民意情况、工作业绩等为主要内容的日常考察量化评价办法。二是严格考察程序,逐步完善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在坚持做好“征求六个方面的意见”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考察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三是继续推进差额考察,探索实行常委会、全委会票决主要领导和重要岗位领导考察对象人选制度,通过全方位、多角度考察,对干部作出客观公正评价。 试点探索镇一级干部直选办法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扩大全委会和常委会票决任用干部的范围,把好选人用人的最后关口。一是明确党委议事规则,规范讨论干部程序,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委集体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全委会和常委会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决策作用,确保党委牢牢掌握干部任用的最终决定权。二是组织部门在反复征求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后,将差额对象正式提交常委会进行差额票决,同时常委会成员对拟任人选进行逐个讨论和审议后,最后做出“同意”、“不同意”、“弃权”的无记名投票表决。 不断创新和完善干部选拔机制,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举措。一是不断推进干部“常任制”、“铁交椅”向“任期制”、“试用制”转变,认真探索以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为主要内容的全程差额选任制度,让群众有更多的机会去选择干部的“去留上下”。二是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在大力推行村干部“海选”、“直选”、“公推公选”、“两推一选”的基础上,试点探索镇一级干部“直选”的办法。三是不断扩大公开选拔的范围和领域,大力推进录用公务员等竞争性选人用人方式,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张伟荣) |
桑榆选自 惠州日报 2008-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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