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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节能”需要精密制度保证 |
| 加入时间:2008-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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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16日,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带头步行和骑车上班(6月17日人民网)后,6月17日清晨,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省长李鸿忠等省领导身着便装,撑着雨伞,从住处茶港大院西门出发,步行上班。(6月8日新华网)这是今年节能宣传周的重要内容——开展能源短缺体验“公务节能”活动。 看了这个报道,笔者认为,在我们喜欢跟风的时代,这个星期肯定会有更多的省长和书记体验步行和骑车上班。固然“体验”会增强各级官员对能源短缺的感性认识,增强他们的资源忧患意识、节能意识和节约意识,但“体验”不是目的,而是促进节能的一种手段。在能源危机日益严峻的当下,仅靠领导骑车上班一天之类的宣传和号召,而缺乏具体的制度以及监督、奖惩等可实际操作的办法,恐怕难以从根本上遏制政府机关长期以来形成的浪费恶习。要使领导都能带头坚持步行或骑车上班,“公务节能”就需要有精密制度保证。 去年,由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完成的一项读者调查显示,90.3%的人认为政府的浪费现象比个人更严重。北京市对全市48家市、区政府机构2004年的能源消费进行调查显示,48家政府机关的人均耗能量、人均年用水量和人均年用电量分别是北京居民的4倍、3倍和7倍。最近湖北省首次公示该省建设厅、交通厅、发改委在内的20个省直机关办公楼能源审计结果,这些机关建筑每年每平方米的平均耗电量为80度,而民宅平均每年为20~30度/每平方米,即机关办公建筑能耗平均是民宅的3~4倍。这两个报道充分表明:政府的浪费现象比个人更严重。这是因为个人消费的是自己的东西,受到“成本最小化”这个最基本、最硬的市场约束,不会浪费到哪里去;而政府是用纳税人的钱办事,不是自己的钱,当然有天然的、制度性的浪费取向。所以“公务节能”就需要有精密制度来保证,防止政府的浪费。 在当今社会中,存在这样一个突出现象:花公款、用公物时,节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会大打折扣。公款吃喝、政绩工程等,已经使人们丧失了昔日对公物的价值敬畏。领导们吃吃喝喝、大兴土木,“我们小民浪费这点电算啥”的心理失衡的潜意识,就会成为大多数机关人员的一种普遍的价值倾向,从而使政府楼里的电和水等成为一块“公地”,使政府的浪费成为一种集体无意识,在人们的冷漠与懒得管的心态下,成为一种见怪不怪的“正常”现象。制定精密制度来保证“公务节能”,就是要求政府节约使用纳税人的税款,政府花的每一分钱都是公民为了公共事业而让渡出的一部分财产,公民应可以理直气壮地通过投票、否决、问责等手段通过代议机关或直接强势地对政府提出要求,要求政府必须不能浪费自己的纳税;公民所以纳税不是把钱让渡给公务员凌驾到自己头上去花天酒地地享受,而是委托其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公民有足够的权利要求政府高效率地把财政用于公益。只有这样,“公务节能”活动才能长效,从而避免在能源短缺体验活动之后,政府会再次复归原位,公务专车班车重新轰鸣发动,六层以下公务电梯重新开启运营,公务楼空调的开关也将不管室外温度如何宜人,始终如一的指向“开”的位置。 “公务节能”精密制度保证就是有强势的民权约束,只有纳税人到位的财政约束,才能打造出真正的节约政府。(作者:李六合) |
桑榆选自 红网 2008-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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