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明创建责任大 社区干部待遇低 |
| ——政协委员十多个提案关注社区工作 |
| 加入时间:2008-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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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在参与市政协提案委审查落实政协委员的提案工作时发现,有10多个提案涉及社区工作,许多政协委员都关注社区工作者待遇低的问题。 有关人士提出,目前,我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区工作是其中重要的一环,进一步完善社区功能,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显得十分必要。 到去年为止,绍兴市区共有居委会135个,其中包括越城区和开发区已经过整改的社区居委会72个,在集镇已挂牌的居委会63个。一般每个社区由7名成员组成。市区共有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1000多名。 社区工作者待遇究竟怎样呢?据调查,现在一般社区工作者的基本月工资800元,社区主任1200元左右,扣除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100多元,实际拿到手的更少。越城区实施星级社区管理制,实际上五星级社区月补贴仅350元,四星级月补贴250元,三星级月补贴150元,而大量的社区没有星级。绍兴经济开发区的补贴显得更低。有的社区忙得连节假日都没有,但却没有半分钱的补贴,有的街道甚至规定,还不准社区发放高温补贴。即便是新招的一批大学生社区干部,发放的月工资也仅有1500元,实际上拿到手的工资仅1300余元。 而在上年度,绍兴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是2.9万元,社区工作者年平均工资(含年终奖金)仅1.5万至两万元左右。这样低的收入在物价上涨的今天,社区工作者自己糊口都感到吃力,不要说养家和供孩子读书。正因为如此,许多大学生到社区后,不能安心工作。 社区工作十分繁杂,社区各种各样的牌子越挂越多,有的已挂了二十多块。如果社区工作者工作强度大、工资偏低、待遇较差的状况长久地持续下去,势必会影响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影响社区队伍的稳定。 近年来,社区的各项设施都在不断地完善。建社会救助站,办老年活动室,还有其他的许多社区建设都由政府直接拨款。虽然政府在社区工作经费上投入已很大,但还是出现杯水车薪、难以应付的现象。社区工作者总体待遇仍然不高。社区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拨款。政府补贴一般按照社区居委会所登记的户籍落实,即财政支出每户60元,居委会再增补每户20元,即每户80元的补贴将用于社区建设和对居民的管理。政府拨款一般按户籍来进行经费核算。而社区管理的大量外来人口,却没有落实经费。同时,社区不同于农村,农村可以发展自己的经济,而社区没有这样的发展条件。社区主要依靠政府拨款,或者将社区里的物业出租等方式来解决经费问题。 去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文件。文件中指出,要切实解决好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问题,确保其年收入不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工资平均水平,并参照企业有关标准落实五大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但目前看来这些文件的要求尚未完全落到实处。 目前绍兴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正在轰轰烈烈地进行,而社区工作是创建工作的的基础,加强社区队伍建设,稳定社区队伍,已成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一环。有政协委员认为:要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待遇,力争使一般的社区工作者年收入不低于2.9万元;节假日补贴要参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能力,尽快使社区工作者队伍年轻化;对新选拔的一批大学生社区干部进行社区工作培训,尽快使他们进入工作角色,为他们提供交流互融的平台等。(记者 周能兵) |
桑榆选自 绍兴网-绍兴晚报 2008-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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