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琼以CEPA拓与港合作 |
| 加入时间:2008-8-20 |
|
|
|
由海南省政府带领的海南(香港)经贸活动周代表团今日启程赴港招商。据悉,海口海关为进一步推动琼港合作,向企业发出呼吁,要利用CEPA优惠政策扩大琼港合作空间。 据了解,为了促进内地与香港的经贸往来,国务院出台了《内地与香港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自2004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香港的374个税号项下的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至2008年7月1日,税号已增至1511个,进口商品主要涉及药品、化妆品、塑料制品、皮革、纺织品服装、首饰和部分机电产品等。 据海口海关介绍,国家实行CEPA的目的就是使两地的资本、货物和人员的流动更加自由便利,逐步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自由化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海南如果能充分利用CEPA政策,与香港的合作大有潜力可挖。 零关税吸引港商 海南企业可充分利用CEPA政策,零关税引进香港的服装、玩具、首饰、化妆品和保健药品等名优商品,带动和提升海南旅游商品档次。 但是,4年多来,海南企业未能充分利用这一优惠政策。据海口海关统计,2004年至今年7月,从该关申报进口的CEPA项下货物共53票,货值14.65万美元,税款优惠10.2万元,进口商品只有服装配件和药品,进口企业仅两家。 与中国目前实施的其它各项优惠贸易协议相比,CEPA的实际享受优惠幅度仅次于台湾水果,大大优于包括亚太贸易协议、中国东盟自贸区、中国智利自贸区等在内的其它优惠贸易协议,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通过CEPA政策对香港和澳门的支持。(见习记者 周晓静) |
利文选自 大公网 2008-8-19 |
|
|